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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放弃休息,驱车千里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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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星期日一大早,钟楼法院执行干警张锦杰收到一条藏匿在厦门的重要财产线索,副院长岳卫东和执行局长尹春晖得知情况后,特事特办,即刻审批,组织人员驱车奔赴千里之外的厦门实施执行。

     该案系江苏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洪某返还原物一案,洪某将属于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一台大型机器设备私自藏匿在厦门的一处工地上。某公司为要回机器,向钟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分析案情之后,鉴于该案标的物体积大、质量重,不便于运输等特点,积极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法院沟通协调,以确保一次性执行扣押交付到位。
 
    3月中旬,厦门的气温近30度,汗水浸湿了干警的制服,但并不能阻碍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经过通力合作,连续奋战,我院干警完成了机器设备的辨认、扣押、交付。